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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州农业局行风监督热线访谈
  • 时间:2017年08月20日
  • 主持人:

  • 内容:

     

    2017年8月20日粮食收购行风热线

    主持人审稿:

    播出日期:2017年8月20日上午(北京时间)12:00-12:40

    节目全称:博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监督热线》直播节目

    收听频率:博乐、精河、温泉(调频)FM 99.7

    宾:博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师明

    博州农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副局长胡宗清

    博州农业局种植业科副科长赵爱萍

    连线电话:0909-2320111、2320333、2320444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现在是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时间,今天参加我们直播节目的单位是博州农业局,参加播音的人员有博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师明,博州农业局副局长胡宗清,博州农业局种植业科副科长赵爱萍。

    肖师明:听众朋友们大家好,2016年,自治区按照国家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统一要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推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今年,博州农业局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采取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老百姓对补贴种类、补贴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对面积、资金实行公示制。为使补贴面积、补贴对象,公开透明,方便接受群众监督,由各村进行申报公示,各县市农业局进行确认公示后报州农业局备案审核,各乡镇财政所在资金发放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申报补贴面积真实有效。

    三是强化资金发放流程。专户资金到位后,由以文件形式通知各县市农业局再次审核确认,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由各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拨付至补贴户。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逐级抽查的方式强化督查,由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各县市农业局抽查30%兑付面积,联合财政等部门实行实地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的局面。截止目前,未接到农民来信来访事件。

    主持人问:胡局长,请问今年全州小麦种植和产量情况如何?

    回答:2017年全州种植小麦15.68万亩,预计单产376公斤/亩,总产6万吨。受比较效益影响,种植面积较上年明显减少。今年气候适合小麦生长,且在小麦适宜生长期灾害性天气少,小麦单产明显高于上年。

    主持人问:胡局长,请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补贴资金是怎样进行调整的?

    回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将原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为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为原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增量资金。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对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进行保留,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对耕地进行分级分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补贴,主要扶持种植小麦耕地的保护,同时也支持种植青贮饲料、苜蓿等耕地的保护。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上,重点支持建立完善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主持人问:胡局长,那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照什么基本原则实施?

    回答:遵照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全区统一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方法和程序,发放补贴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二是注重政策衔接。通过加大对种植小麦的耕地保护补贴力度,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小麦生产稳定发展;通过推进补贴结构调整和补贴方式转变,实现政策的新突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多渠道增收。三是严格补贴管理程序。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落到实处。四是实行限额补贴。对适度规模种植小麦的生产者实行现金补贴要设置合理的补贴上限,防止“垒大户”。

    主持人问:胡局长,请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回答:补贴对象为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补贴条件为:一要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青贮饲料、苜蓿、玉米等特定作物;二要加强耕地建设保护,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残膜回收等;三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申报信息,并经有关部门核实;四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五是纳入自治区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主持人问:胡局长,请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方法和标准是什么?

    回答:2016年是对全疆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按照实际种植农作物情况分为三类,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以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保留粮食直补资金的基础上,将补贴标准分别定为:第一类为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助100元;第二类为种植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助100元;第三类为种植玉米和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甜菜、瓜果、露地蔬菜等)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坚持保护耕地,以村为单位耕地残膜回收率必须达到90%以上,才能享受和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于林果与小麦间作的耕地均按照种植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延续2年。今年截止目前自治区的方案还没有出来,具体标准还不明确。

    感谢《行风监督热线》节目组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与各位听众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通过与听众朋友的交流和沟通,帮助我们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收获很大。在此,非常感谢各位听众朋友们对博州粮食生产和收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听众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博州粮食工作,携起手来共创“平安博州、和谐博州”,打造一个美好、稳定的家园。

    谢谢大家!